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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母親的抉擇發起的「領養空間」,讓領養家庭及被領養者有一個討論及交流的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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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養孩子前須仔細考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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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領養孩子前須仔細考慮 Empty 領養孩子前須仔細考慮 周二 7月 23, 2013 6:1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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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載日期:2013-07-23 來源:新晚報

【本報記者吳芍君報道】許多人都會有一個刻板印象,認為只有生育障礙的夫婦才會選擇領養孩子,但原來不少生育能力正常的夫婦都會考慮領養。母親的抉擇建議,申請領養前應考慮清楚自己能否履行一輩子的承諾,並應盡早向孩子說明領養的事實,若遇到過激的反應,應尋求協助。
香港法例規定,年滿25歲,未婚或已婚(結婚亦需滿3年)、經濟狀況穩定的人士,可向社署申請領養孩子,通過社工評估後,可獲配對合適的孩子。母親的抉擇領養服務主任屈康盈表示:「領養是一生一世的承諾,有意申請的人應了解自己的動機。若只想幫助孩子,可選擇其他更好的方法。」香港每年約有200宗領養個案,申請領養的輪候人士及家庭數目,比等待被領養的孩子數目為高,而申請人士的輪候時間由數星期至數年不等。
成功領養後,家長們必定會遇到應否向孩子說明領養的事實,屈康盈建議家長應如實向孩子解釋領養的因由,她說:「中國人普遍不講、不問領養這件事,但其實公開地討論這件事對雙方都有正面的影響。」她建議領養家長在說明前,應調整好自身的心態,尋找合適的時機與孩子溝通。
領養了一名女孩的藝人陳美琪表示,自己在與孩子解釋前,曾帶她去觀賞有相關情節的電影、舞台劇,如泰山、功夫熊貓等,好讓孩子更易了解領養這回事。陳美琪說:「我選擇了在暑假與女兒說,整個暑假我都與她在一起,貼身地觀察她的情緒變化。」
屈康盈建議,家長不應阻止孩子發泄不安的情緒,應陪伴在孩子身邊,幫助他們走出失落的感覺。她補充道:「領養家長應盡早與孩子說明,在孩子踏入叛逆期來臨前說,會比較容易處理他們的情緒問題。」若孩子反應過激,家長亦應尋求幫助,屈康盈表示:「母親的抉擇可為有需要的領養父母聯絡社工,而大多數求助的家長都遇到了教養孩子的問題。」

http://www.motherschoice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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